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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为使实施对象和公众能更准确了解制定背景、法律依据、政策的有关特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我局2018年制定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佛建管函2018〕22号),其中“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是此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之一,2019年省住建厅发布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粤建市[2019]116号),结合本地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在初稿形成后,按照有关程序征求各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完善后形成了送审稿。


二、制定的依据

这次制定《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通知》(粤建价〔2017〕248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建管函〔2018〕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粤建市[2019]1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三、主要特点

《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依据充分、目标明确。

自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各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本办法正是在这些政策和意见的前提下制定的,旨在大力倡导施工过程及时办理工程量计量和变更价款确认手续、规范工程价款过程结算,确保工程竣工后尽快完成竣工结算,改变过去“秋后算账”的结算方式,有效化解结算难的问题。


(二)办法全面,指导性、可实施性强

本办法从施工过程结算的定义、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实施原则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对施工过程结算项目合同的约定、计量计价原则、具体的实施办法及程序、争议处理办法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说明,大力提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为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各参与主体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三)监督管理措施完善、可控性强。

为顺利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并落到实处,本办法引入了工程结算文件备案与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或产权登记等联动机制,对发承包双方设立了特定的激励与惩戒措施,对造价工程师、造价咨询机构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使项目施工过程结算实施过程中可知、可防、可控。